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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私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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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強積金服務之日常運作;
(iii)設計為客戶使用的財務服務或有關產品;
(iv)推廣中國人壽保險(海外)有限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及/或聯營公司之服務或產品;及
(v)上述有關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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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信託人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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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3號
中國人壽大廈20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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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 : 2893 6035
傳真號碼 : 2893 2103

(5) 本協議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及詮譯。如任何使用條款於任何情形下變為不合法、失效或無法履行的話,協議內其他使用條款之合法性、有效性及履行性將不受影響或損害。

(6) 閣下可透過互聯網進行更改註冊資料及閣下戶口內之自願性供款、投資選擇及轉移累算權益。所有通過互聯網發出之任何交易指示,雖獲互聯網確認成功完成後,方可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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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對於使用閣下的登入號碼及私人密碼,透過電腦而就網上服務發出的任何指示,閣下茲授權信託人按照指示行事。對於透過使用閣下的登入號碼及私人密碼發出的任何該等指示,信託人毋須核實其真確性或準確性。

(11) 以閣下的登入號碼及私人密碼發出的指示,無論該指示是由閣下或任何宣稱為閣下的其他人發出,均為有效的指示,對閣下具有不可推翻的約束力。

(12) 信託人於收到閣下的指示後,會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處理有關指示。在任何情況下,信託人均毋須對延誤處理閣下的任何指示承擔責任。信託人在處理閣下的指示時,會參考閣下於當時有效的強積金/公積金賬戶資料及基金單位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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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資涉及風險;上述計劃內的每一項投資選擇不一定適合任何所有人士。投資回報並無擔保,而您的投資/累算權益或會承受重大損失。

(3) 計劃中之中國人壽強積金保守基金,中國人壽保證基金及中國人壽樂休閒保證基金個別投資於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所發出之核准匯集投資保單。因此,您的投資將承受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分香港公司之信貸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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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為中國人壽保證基金與中國人壽樂休閒保證基金下之核准匯集投資保單擔保人。您的投資將承受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面對之風險。請參閱主體小冊子內符合保證基金條件部份。

(6) 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所涉及的風險,請參閱以下相關的主體小冊子。

(7) 投資涉及風險。基金價格及收益可跌可升。過往之表現不能作為將來表現之指引。投資者如需詳細資料,請參閱中國人壽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主體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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